国际教育学院全体研究生:
山东大学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1.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2)、《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成绩计算办法》(附件3)和《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说明》(附件4)等文件规定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以实名投票(票数须超半数)形式产生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备案。
4. 国际教育学院可推荐一名博士研究生参与1个名额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材料请按照校长奖学金材料要求报送。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由各年级和研究生会等额推荐,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三、评审要求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
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评比;
“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干部奖评比,培养单位应参照现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相关类别研究生校长奖和优秀干部奖评审细则。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需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4.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四、评审工作安排
2024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分配金额及学院符合评审条件的新生人数平均分配,博士生标准7600元/人,硕士生标准3000元/人,无需学生本人再提交任何奖学金申请材料。
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10月12日(周六)12:00前将纸质版《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等申请奖学金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封存,认真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档案贴条》(附件6)并贴至文件袋正面,送交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未能按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山东大学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
附件2:《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3: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附件4: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说明
附件5:《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档案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