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山东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点击数: 作者:

国际教育学院全体研究生:

 

山东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

二、评审程序

1.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3级以前研究生适用)》(附件2)、《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3)、《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成绩计算办法》(附件4)和《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2013级以前研究生适用)》(附件5)等文件规定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以实名投票(票数须超半数)形式产生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

4.其他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由各年级和研究生会等额推荐,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评审要求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省府委培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4.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5.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四、评审工作安排

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分配金额及学院符合评审条件的新生人数平均分配,硕士生标准3000/人,无需学生本人再提交任何奖学金申请材料。

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1014日(周三)1200前将纸质版《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等申请奖学金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封存,认真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档案贴条》(附件7)并贴至文件袋正面,送交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未能按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12

 

附件1山东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

附件2:《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3级以前研究生适用)》

附件3:《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13级以前研究生适用)》

附件4:《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附件5:《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2013级以前研究生适用)》

附件6:《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7:《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档案贴条》

附件8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说明(一)

附件9国际教育学院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