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二、各年级民主投票选举产生3-5人的评审小组,开展本年级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年级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按时将纸质版《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等申请奖学金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封存,认真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档案贴条》并贴至文件袋正面,提交本年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未能按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四、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和参编丛书等科研成果由国际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山东大学和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其刊物级别、影响因子、科研价值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科研成果的基础加分和科研价值加分分值。
五、研究生校长奖学金须研究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在读期间获奖情况等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报学校评审。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等须由本人向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山东大学和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审批。
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山东大学新生学业奖学金分配金额及学院符合评审条件的新生人数平均分配,硕士生标准3000元/人,无需学生本人再提交任何奖学金申请材料。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委员:宁继鸣 (院长 教授 语言与文化传播专业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委员:徐关众(党总支书记)
委 员:
导师代表:
张艳华(学术委员会主任 教授 对外汉语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导师)
刘冰冰 (副教授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
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杜文倩 (汉语国际教育系主任)
冯雁卿(研究生秘书)
马艳妮(辅导员)
研究生代表:
常聪 (2013级对外汉语专业硕士研究生)
魏然 (2014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基层单位(公章):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8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