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山东大学2009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1.2009年GCT总分不低于224分,单科不低于30分。
2.本科为非英语的外语专业考生、曾任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承办孔子学院的中方学校教师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教师复试最低分数线为GCT总分不低于216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1.符合复试分数线条件1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2.符合复试分数线条件2的考生,须在2009年12月28日12:00前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经初审符合复试条件的此类考生名单将在2009年12月28日17:00前在我院网站公布。
① 本科为非英语的外语专业考生,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GCT准考证复印件;
②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③ 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提交《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 承办孔子学院的中方学校教师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教师,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复印件。承办孔子学院的中方学校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名单请参阅国家汉办网站。
请将所需材料用特快专递寄出。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105办公室冯老师收;邮编:250100;电话:0531-88364536
三、复试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学院)
考生先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初审,领取全国联考成绩单,再到学校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考试费。
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上午8:00-12:00
地点:国际教育学院105室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② 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报名现场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复印,一式二份;
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资格复审、缴纳复试费(学校)
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每科80元,共计240元。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审查合格”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及相关证件,到所报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3.政治理论考试(笔试)
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下午14:00-16:00
地点:山大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402、403教室
4.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笔试)
时间:2009年12月30日 晚上18:30—21:00
地点:山大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304教室
5.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面试)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山大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401教室、403教室
候考地点:山大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406教室
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山东大学统一组织。
参考书目:《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列部周向军等主编。
2.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笔试),主要考察现代汉语和中国文化基本知识。
参考书目:①《现代汉语》(增订三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中国文化要略》程裕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在办理复试手续时抽签决定。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的理解、综合素质、教师潜质等,同时考察普通话水平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时考生首先用1-2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并陈述报考原因和对本专业的理解,然后现场回答面试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五、录取
1.采取差额复试方法,复试比例为1:1.2。
2.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GCT成绩(占50%)+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政治理论考试、普通话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均须及格,但不计入总成绩。
3.我校今年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附件:2009年在职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