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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作者: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M2017234 巴特BATSUKH BATTOGTOKH

M2018233朴恩荣PARK EUNYOUNG,M2019115克谢尼娅KSENIIA TOTOLINA,M201905李晓牧WUTTHITHONLAPTHAWI,M2019215杨珮芸PEI YNN YEOH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三条,经导师同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拟对其予以退学处理。

鉴于无法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退学决定,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现决定采用公示送达方式送达退学决定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22120日起至2022320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第六章第六十条,学生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程序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