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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法律视角中的孔子学院

发布日期:2013-10-09 点击数: 作者:

报告题目:法律视野中的孔子学院
主 讲 人:王丽萍  教授
时    间: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14:00
地    点:国际教育学院一楼报告厅
参 加 者:学院全体学生,欢迎教师参加

    王丽萍,山东大学法学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政协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妇联执委。2010年至2012年,在法国布列塔尼孔子学院任中方院长。
    王丽萍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法律与文化、孔子学院等。近年来,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在《文史哲》、《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山东大学学报》以及美国Ius Centium Paritary Rights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信息时代隐私权保护研究》、《债法总论》、《亲子法研究》,The Draft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入选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20余部学术著作。
    2001年作为美国政府USIA 项目访问学者赴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2006至2007年作为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2009年至2010年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