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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2-07-07 点击数: 作者: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扬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教语函【2022】3号),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获评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此次评选共有22个单位获评先进集体,其中本科高校10所。获评该项荣誉,是对学院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所做突出贡献的充分肯定,也是学院全方位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中国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国际教育学院一直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在国际中文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不断探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的创新模式,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有机融入学院各项工作。2021年学校成功获批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以来,作为共建单位之一,学院发挥师资和专业优势,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和推广为支柱,先后承担面向新疆喀什地区260名中小学教师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镇巴县100名中小学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线上培训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训成效显著,获得《人民日报》官方网站、《山东大学报》和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专题报道,取得热烈社会反响。同时,依托山东大学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与基地,学院积极探索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模式。成功举办“永受嘉福”瓦当吉祥语拓片特展和“大美汉字”线上直播教学,向全社会推广普及汉字中蕴含的中华文化精髓,创新中华“古文字”数字化传播路径。在此基础上,学院积极探索中国语言文化海外传播创新,借助网络平台和虚拟仿真手段,组织超1800名海外青少年“云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今后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服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战略,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为指导思想,发挥强学科支撑、兼顾国内和海外两个区域,创新性开展语言文化一体化的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山东大学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建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做出更大贡献。